被非法判刑九年 湖南湘潭市彭石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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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上午在没有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在湘潭市看守所秘密对法轮功学员彭石清非法开庭,也没有证人出庭。而此前,彭石清并没有接到岳塘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所谓“庭审”之后,法官对五十四岁的彭石清非法判刑九年。彭石清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湘潭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彭石清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已八个多月,他在向中级法院的上诉书中表明,我国宪法赋予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自己通过修炼法轮功获得了身心健康,按真、善、忍做个好人,何罪之有?而一审,当事人没有接到起诉书,家属和律师没有到场,也没有证人,所谓“公开、公平、公正”何在?

知情人士表示:相关执法者严重侵害了彭石清的合法权益,执法犯法的行径令人瞠目结舌。在中共官方媒体大力宣传“以法治国”的舆论氛围之下,这些司法人员何以如此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

撬门抓人抄家:公安没有办案理由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早上约八点钟,湘潭市公安高新分局双马派出所所长谢子良等二、三十人闯入板塘花苑居民小区内彭石清家,非法抄家抓人。

当时,彭石清八十多岁的父亲准备出门,刚打开房门,三名便衣男子围了上去、将老人推回屋内,随后,二十多名男子、其中仅三人身穿警服,紧跟着闯进屋里分别行动,四、五人强行按住彭石清,双手上铐;三人控制住彭石清正在吃早饭的妻子熊春霞,其他所有的人乱翻,抢了彭家所有的手机,不管有用没用全部抢走,这时,谢子良亮出一张纸,自称搜查证,这伙人就开始抄家、拍照。

他们发现居室内有两个房间的门被上了锁,谢子良、吴谷云等人就搬来平时用于当凳子坐的树桩子,砸门;另有便衣从外面拿来一根一米五长,三十公分粗带弯的铁棍,撬门,两张门很快就被砸烂、撬坏了。从每个房间角落、到楼下车库,强行搜查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一点多钟,彭石清家中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及三万多元现金全部被抄走。彭石清、熊春霞夫妇及四岁的小孙女被带到高新分局。彭石清双手被铐,一直没有松开。

当天下午,彭石清与妻子在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地下室遭非法审讯,之后就被送入湘潭市看守所关押。夫妇俩就这样失去了人身自由,但那些抓人的人,他们并没有出示法轮功违法的依据,没有告诉办案理由。

秘密开庭:公诉人及法官均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天,彭石清家里一片狼藉,空无一人。双马派出所所长谢子良拿着从彭石清及家人身上强取的整套钥匙,再次来到彭石清家,“悄悄拿”走了所有的存折、银行卡、社保卡、身份证等私人物品,到底还有什么东西被公安“拿”走,不得而知。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熊春霞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后放回,高新公安分局向家属索要了三千元所谓保释金。

彭石清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批捕后,家属为他聘请了律师。其后,家属再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岳塘区法院在看守所开庭,庭审后,法官冤判彭石清九年。一段时间后,一审判决的消息才被传出来,令所有亲友及律师深感震惊。

什么时候起诉的?起诉书在哪里?为什么开庭时间连律师都没有接到通知?岳塘区检察院公诉人、岳塘区法院法官的法外操作,事实上剥夺了彭石清及家属申诉、维权的时间和权力。

彭石清一审被判九年后,随即表明自己没有犯罪,并提出上诉。可见,在多项法律程序和手续缺失的情况下进行的秘密法庭上,公诉人与法官沆瀣一气,却并不能出示法轮功违法的依据。

曾遭八年冤狱 彭石清控告江泽民

彭石清是一位木工,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仅一个星期,就去掉了抽烟、喝酒的不良嗜好,家庭和睦,生活幸福而充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当局开始针对法轮功,以暴力和谎言欺骗世人、非法禁止中国民众炼功,这场充满血腥的迫害运动已持续十九年。彭石清因为坚持自己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多次被抓被关,曾被非法判刑八年,先后关押在沅江赤山监狱、常德津市监狱,受尽非人折磨。八年多的冤狱,也使彭石清的家人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年迈的母亲带着对他的挂念,含冤离世。

彭石清从冤狱回家后,面对不公,他无怨无恨,于近年开始从事室内装修,因他承接的业务质量好,价格实在,赢得了客户的口碑和信任,订单源源不断。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国最高法院、检察院(即“两高”)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遭受十多年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纷纷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彭石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事实,邮寄《刑事控告书》对江泽民提出实名控告。至二零一六年年底,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控告江泽民的民众已超过二十万人。

《宪法》规定,“两高”没有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可是“两高”于一九九九年和二零零二年两次发布的所谓“司法解释”,十多年来,一直被强加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制造了成千上万的冤案。

法轮功学员起诉元凶的正义之举,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包括在强权裹胁下,所有主动或被动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

到底是谁在破坏国家法律

彭石清控告迫害元凶,一直没有得到司法部门的正当回应,却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再次遭到当地公安抓捕,被判刑九年,理由仅仅是:制作和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多少份、印有法轮功真相内容的人民币多少张、发送法轮功真相内容的短信多少条,等等。所被强加的罪名仍然是“两高”司法解释和《刑法》第三百条的内容。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罔顾宪法,第三次联名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与前两次“司法解释”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且通篇内容与法轮功无关。在发布“司法解释”的同时,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公开宣称反法轮功,身为中国首席法官,周强的这一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且对国家法律实施造成了极具破坏力的实际影响。在“两高”一系列动作释放中共意志信息的暗示下,国家司法工作者很多人失去了抵御能力,立即放下一切原则,执法犯法,趋之若鹜。

由公安部指定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负责的公安部督办案件(代号F1710),是基于对法轮功修炼民众的手机、电话、电脑、及日常生活的各种监控和骚扰而立案的。二零一七年春末夏初,在省公安厅的迫害指令下,湘潭市公安局及岳塘区、雨湖区、高新区等公安分局继续非法监控当地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人。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约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湘潭公安非法抓捕,其中,彭石清一审被非法判刑九年。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修炼者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修心向善、提升道德和心性境界的同时,辅以五套动作优美的功法,使修炼者逐渐达到身心健康。法轮功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各族裔民众的喜爱和尊敬。

什么是邪教?其最突出的特点表现为:控制思想、控制言论、控制行为和控制情感。中共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中,充分表露出其邪教的本质来,可悲的是参与其中的公、检、法人员往往意识不到自己被中共邪教所控制,违背天意民心,走向中共邪教打开的地狱之门。

湘潭地区迫害法轮功的司法人员遭恶报案例

湘潭地区迫害法轮功的司法人员遭恶报的下场,彰显着善恶有报的天理,警醒着迷中的世人。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原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死心塌地迫害法轮功,从不手软,一名公安人员因修炼法轮功,被辞退工作,非法判刑一年半,杨建杰还扬言要整死他。杨建杰之子杨宇,仗势欺人,横行霸道,所有消费从不买单。二零零七年八月,杨宇驾驶其父杨建杰的公用车在长沙横冲直撞,因一摊主躲避不及,杨宇便手提砍刀下车,将摊主数刀砍死。杨建杰插手其子故意杀人案,未得逞。杨建杰执法犯法,祸害一方,终自食其果。

原湘潭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聂干章,迫害法轮功,未得善终,二零零七年八月买了新房,入住第一天无故倒地毙命。其女、公安人员聂灿辉,也死于癌症。

湘潭雨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唐云青,仇视法轮功,长期充当迫害帮凶,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时,死于家中,时年三十八岁。

双马镇“610”成员郭进希,女,诽谤法轮大法、敌视法轮功学员,专门编写构陷法轮功学员的黑材料。二零一一年冬,郭进希死于癌症,死时不到三十岁。

原湘潭市岳塘区社建村派出所所长刘定国,抓捕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并致使多人被非法关押和劳教,一人被重判九年。此外,他还抢劫法轮功学员钱财。恶行累累的刘定国,上了明慧网的“恶人榜”,不久,遭恶报中风。他本想捞取资本往上爬,却反被撤了职。刘定国的恶行也祸及家人,其妻于二零一五年下半年死于癌症。

湘潭雨湖公安分局刑侦队副队长吕良根,三十多岁。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抄家、勒索……恶事干尽。二零零四年七月上旬,吕良根带按摩小姐赴长沙鬼混,归途中遇车祸,当场毙命。知情者说:“做坏事真遭报啊!全车只死了他一个人。”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在此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呼吁社会各界正义之士制止迫害,帮助彭石清平安回家,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直接(长期)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湘潭市610 :范勇(主任)、王瑜(女副主任)
岳塘区检察院:
戴季华:18007328232
周钢明:18107326886
欧阳林:18007328687
高晓波:18007328463

岳塘区法院
热线:0731-58286110
江金:18973296668
谢勇:13907327007
徐霞:清13367328809

湘潭市公安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利东路16号,邮编:411202
电话:0731-55297052、0731-55297051、0731-58513475
传真:0731-55297055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电话:0731-58616228
岳塘区国保大队大队长李洪辉:0731-58616228
湘潭市高新区双马派出所副所长谢子良:13873288626
湘潭市高新区双马派出所警察吴谷云:13973275151(多次骚扰彭石清夫妇)
窑湾派出所副所长:陈刚
社区人员刘佯驿:13707326169
雨湖区政府(610头):李少铁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196号,邮编:411000
电话:0731-58213620、0731-58392774、0731-58392660
局长:何建军
政委:侯宇
副局长张高飞:13907322557
副局长王超:13507327198
副局长贺劲松:13975237887
纪委书记郭文胜:13973239069
副政委柳四清:13975203751
雨湖区公安国保大队副队长:春林【原大队长是田江涛】
国保大队国保人员肖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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